公告日期:2025-12-30
股票简称:合康新能 股票代码:300048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73 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2,829.7357 万股的 2.63%。其中首次授予 2,398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1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66%;预留 57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5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34%。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29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27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归属比例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一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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