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14 20:34:15 股吧网页版
*ST赛为: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7-14


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ST 赛为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勇 先生与股东周新宏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并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续签确认函》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周勇先生通过直接持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4,436,1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44%,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 8.44%。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周勇先生与股东周新宏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6 年 7 月 12 日到
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并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完成后,若考虑配套融资,并假设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为第三届第二十九次董事
会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13.71 元/股),周勇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14.41%的股份,
周新宏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6.07%的股份;若不考虑配套融资,则周勇先生持有上
市公司 15.83%的股份,周新宏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6.67%的股份。周勇先生和周新
宏先生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通过一致行动,周新宏
先生与周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20.48%的股份(在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若不考虑配套融资,则为 22.50%)。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周勇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14.71%的股份,周新宏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5.92%的股份,双方合计持有公司 20.63%的股份。

在 2019 年 7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期间,周勇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 10,339,000 股、15,211,491
股,合计 25,550,491 股;2020 年 11 月 9 日,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2020)粤 03 执 1077 号之一),周勇先生所持公司 7,473,968
股股份被强制扣划至申请执行人周庆华名下。周勇先生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通过
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6,611,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

在 2017 年 7 月 26 日至 2023 年 2 月 2 日期间,周新宏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 24,597,875 股、6,700,000 股,合计 31,297,875 股。

周勇先生与周新宏先生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2023 年 7 月 13 日续签了
《一致行动协议》。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前,周勇先生持有公司64,436,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4%,周新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82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263,323股,占公司总股本10.51%。

在上述《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周勇先生、周新宏先生严格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勇先生、周新宏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于 2026 年 7 月 12 日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
续签。周勇先生和周新宏先生不再为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双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依照各自意愿,独立行使各项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并继续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周勇先生、周新宏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0,263,3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1%,周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为10.51%。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周勇 64,43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