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家新)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报告期内切实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主动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积极地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充分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家新,男,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公司独立董事。1982 年参加工作,安徽省高校学科带头人。曾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金属学会冶金固废资源利用分会主任委员、安徽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应的任职条件,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
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兼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 3 家,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
董事会,在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后,对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公司的董事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含通讯参会) 自出席
李家新 6 6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 1月 1 日至 2024 年12 月31日期间内,公司共召开了 2次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会议 2 次。
(三)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及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意见如下:
(1)2024 年 3 月 20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2)2024 年 4 月 24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接受关联方借款额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3)2024 年 10 月 27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进行
债权债务重组的相关事项、关于公司 2024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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