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要求,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执业资质: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1854),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度未涉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经审计,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在履职过程中很好地保持了独立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很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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