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为智能”)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5)004460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1、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艾特网能起诉赛为智能支付合同价款191,330,923.5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赛为智能已提起上诉,案件尚未作出终审判决。2023年11月13日艾特网能向深圳国际仲裁院起诉赛为智能支付合同价款612,794,431.41元及违约金。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该仲裁事项尚未出具司法裁判结果,赛为智能正在等待审理结果。
因赛为智能诉讼案件尚处于审理或上诉阶段,我们无法获知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故对赛为智能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所述,赛为智能2019年度至2024年持续亏损,净利润分别为-4.84亿元、-4.29亿元、-3.55亿元、-
2.31亿元、-1.66亿元、-5.1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2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0.21%。经营未改善,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及工资,部分债权人已提起
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赛为智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3)强调事项段
如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述,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涉及698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本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其中12人已和解,40人二审已判决,339人一审已判决公司已上诉,91人已通知开庭未判决,216人已收到起诉文书未安排开庭,合计涉诉金额5,857.53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赛为智能已计提未偿还投资者诉讼3,812.32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9年2月20日修订)》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
(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艾特网能起诉赛为智能支付合同价款191,330,923.5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
金。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赛为智能已提起上诉,案件尚未作出终审判决。
2023年11月13日艾特网能向深圳国际仲裁院起诉赛为智能支付合同价款
612,794,431.41元及违约金。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该仲裁事项尚未出具司法裁判结果,赛为智能正在等待审理结果。
上述事项涉及财务报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信用减值损失等特定事项,且这些项目并不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且赛为智能管理层对该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这些披露能够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因而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2)出具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审计报告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如本说明一、1、(2)所述,赛为智能面临经营未改善,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及工资,部分债权人已提起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况。赛为智能目前正通过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等方法进行资金筹措来维持持续经营,故赛为智能以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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