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10-30 13:19:19 股吧网页版
高端产品驱动成长 回天新材第三季度扣非净利增长45.75%
来源:证券时报网

K图 300041_0

  10月29日晚间,回天新材(300041)披露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6亿元,同比增长13.41%;归母净利润2.52亿元,同比增长16.90%;扣非净利润2.23亿元,同比增长22.60%。同时,公司披露第四期股份回购方案,拟回购斥资2亿元。

  三季度营收增速抬升,现金流改善效果显现

  单季数据来看,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创下上市以来新高,达到13.60亿元,同比增长21.72%;归母净利润0.86亿元,同比增长16.50%;扣非净利润0.93亿元,同比增长45.75%。

  第三季度营收增速站上20%,为近三年以来单季最高增速,较上半年9.13%的增速明显抬升,成长性加速凸显。前三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93%,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前三季度、第三季度的扣非净利润增速均大幅高于相应的归母净利润增速,这与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基数有关,也说明公司主业盈利的改善幅度大于表观利润。

  现金流方面,第三季度单季经营性现金净流入约1.33亿元,带动前三季度经营性现金净流入1.44亿元,同比保持增长。公司此前在8月27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指出,公司从5月起出台和推进现金流改善举措,在应收端优化客户账期管理,加快货款回笼;在应付端适当调整对供应商的付款节奏,实现收付款周期匹配;在存货端进一步优化集成计划流程,降低存货资金占用,随着各项措施落地,预计下半年经营现金流将得到明显改善。

  锂电电子用胶高速放量,业务结构持续迭代优化

  三季报披露,2026年1—9月,公司产品累计销量同比增长15.55%。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深耕基本盘、培育增长极”协同发力,整体经营稳中提质,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伴随新质生产力相关产业保持较快增长,公司相关业务加速发展。

  其中,电子电器用胶产品销量同比增长约40%,公司指出,电子胶业务紧抓AI算力与汽车电子国产替代机遇,积极卡位高端应用场景,重点突破头部客户,加快芯片封装、光通信、车载电子等高端场景的客户认证与复制推广。

  同时,锂电用胶销量同比实现50%以上高速增长,其中锂电负极胶快速放量,成为公司业绩重要增长极之一。公司表示,锂电用胶业务深度绑定头部电池厂商,抢抓储能市场高增长机遇,有序推进锂电负极胶产能建设,持续增强PAA及SBR产品线供给能力,有效匹配核心客户放量节奏。

  此外,汽车用胶业务受益于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及自主品牌出口放量,推动焊装胶、杂化胶等产品在头部车企批量供货,单车用胶价值量稳步提升,三季度汽车用胶业务整体经营稳健。

  对比三季报与半年报的分部数据,公司增长动能的切换轮廓清晰。上半年交通运输设备板块(含汽车与锂电)营收7.35亿元,同比增长12.94%,规模首次居各业务板块首位,板块毛利率同比提升3.39个百分点至30.83%,为各板块最高;电子电器板块营收4.57亿元,同比增长21.52%。上半年,上述两块业务营收分别占总营收的31.05%、19.31%,在总营收的比重已升至50.36%,成为公司主导业务,随着三季度板块增长提速,业绩贡献进一步提高。

  三季报还指出,下一阶段,公司将继续聚焦核心赛道技术突破与优质客户价值深挖,在保障经营规模稳步提升的同时,持续优化业务结构,着力改善盈利质量、强化核心竞争力,全力达成年度经营目标,推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实施股份回购,强化长效激励与股东回报

  与三季报同日披露的还有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四期)的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1亿元至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预计回购股份666.67万股至1333.33万股,约占总股本的1.19%至2.38%,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此次回购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于6月30日完成2025年度利润分派,合计派现8391.54万元,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38.04%。根据本次回购公告,仅回购金额下限,就已超过上一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回购的实施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回报广大投资者的同时可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