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5-35
债券代码:123165 债券简称:回天转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若有)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自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回天转债,债券代码:123165)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
转股发生变化。“回天转债”已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起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最新总股本为 559,434,092 股,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持有公司股份,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3,915,113.8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59,434,09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相关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2025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74 章 锋
2 00*****840 杨莲花
3 08*****148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
4 01*****443 章 力
5 08*****206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5.35元/股调整为15.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关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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