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怀念)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发表了意见或建议。在履职期间,利用自身的法学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性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介绍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投融资法、国际经济法理论和实务,是国内较早从事国际项目融资法研究的专家,2019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于2025年1月6日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8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出席董事会8次,出席股东大会1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本人对2024年度任职期内所有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站在独立、客观、公正的角度
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履
行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对公司薪酬
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和其他委员一起认真审议《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
划(草案)》,推动公司形成长效的人才激励机制。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
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议案,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与公司
内部审计负责人沟通,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对需要加强风险
管控的业务模块提出指导意见,使审计委员会发挥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作
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
进行了审查。
序号 发表日期 会议名称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
1 2024年1月6日 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 同意
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
2 2024年4月15日 作报告及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于2023年度 同意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对会计
董事会审 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
计委员会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2024年4月26日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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