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1、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立信在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完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3、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4、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5、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审计工作的监督及评估,认为立信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
各项审计任务。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