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5-30
债券代码:123165 债券简称:回天转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
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
[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前述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角解释第 17 号》及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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