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5-21
债券代码:123165 债券简称:回天转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回天新能源新材料技术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回天新能源新材料技术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在合肥市肥东县投资建设回天新能源新材料技术产业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2023 年 2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合肥投资建设回天新能源新材料技术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公司与肥东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在合肥市肥东县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新能源新材料(年产 6 万吨太阳能光伏硅胶和年产 4 万吨新能源汽车聚氨酯胶粘剂)及研发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1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6 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在合肥投资建设回天新能源新材料技术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肥回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与肥东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前述项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取得所涉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 1539.993 万元已全额缴清,该地块未实际建设。
二、项目终止原因
自《投资合作协议》签订以来,公司积极推动项目拿地和启动建设,但由于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整体建设实施周期较长,项目预期效益
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经重新研判市场环境,对项目定位及实施情况综合评估后,决定终止该项目建设,并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后续事宜,退还相应土地使用权。
本次项目终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光伏及新能源汽车领域是公司核心业务赛道,公司现有光伏硅胶产能约 19万吨/年,汽车及锂电池用聚氨酯胶产能约 5 万吨/年,规模化生产能力和竞争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本次终止建设回天新能源新材料技术产业园项目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投资运营最优化而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对降低投资风险、改善公司运营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保障公司整体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目截止 2024 年度已累计投入 1,869.86 万元(包括保证金、土地出让金
及工程款等),扣除终止投资项目及退还土地相关补偿后,在不考虑所得税影响下,本次终止项目及退还土地整体损失预计约 600 万元,具体对公司 2024 年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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