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集团”“公司”)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在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卷、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式,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和认定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底稿详细记录评价的内容,包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控制措施、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
三、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涵盖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销售业务、采购管理、库存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报告、产品研发、投资管理等方面;重点关注销售业务、采购管理、对外担保、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独立性原则,确保本次评价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完整。
(三)内部控制体系
2025 年内控工作分为内控建设、内控自我评价两个阶段,其中内控建设阶段的主要工
作包括建设项目启动、流程梳理、内控自查以及内控缺陷整改;内控自我评价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评价准备、评价计划与实施、出具自我评价报告。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内部控制环境失效;对已签发公告的财务报告进行错报更正:注册会计师发现的但未被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
(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整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外的其他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重要影响的局部性普通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错报≥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