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或“公司”)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九洲集团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1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93,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69,811.3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0,830,188.6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4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9,083.02
项目投入 B1 46,623.6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12
项目投入 C1 -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12
项目投入 D1=B1+C1 46,623.6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9.2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478.5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478.58[注]
差异 G=E-F -
注: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2,459.3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投资金账户,实际永久补流金额为 2,478.58 万元,差异为期间发生的利息收入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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