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19:51:22 股吧网页版
上海凯宝: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防范
投资风险,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结合《上海凯宝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 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
的的投资行为:

(一) 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 新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 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 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 股票、基金投资;

(六) 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七) 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 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 各自在其权限范围
内, 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
交股东会审议, 并应及时披露: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较高者为计算数
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六) 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时, 应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
高者作为计算标准, 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经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应提交股东
会审议, 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及
时披露: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较高者为计算数
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