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13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6-090
债券代码:123158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0股,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不存在差异化安排。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份”或“拟实施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权益分派方法”的,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可转债暂停转股。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0股,且本次权益分派采用“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方法,故本次权益分派期间,“宙邦转债”不暂停转股。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最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准。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9月7日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宙邦转债;债券代码:123158)自
2023年3月30日进入转股期,公司总股本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发生了变化。截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总股本为753,886,647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6,165,994.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753,886,6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0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0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10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0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830 覃九三
2 00*****294 周达文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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