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鉴证报告
2025年12月31日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9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8143_B02号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8143_B02号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 倩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巧云
中国 北京 2026 年 3 月 20 日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36 号)》文的注册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97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期限为 6 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1,970,000,000 元,扣除发行的券商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17,521,865.27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952,478,134.7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673 号验证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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