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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3 20:24:10 股吧网页版
新宙邦: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4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永,作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2025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王永,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管理学博士,先后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曾就职国家审计署、光大证券、深圳证券交易所,担任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至今担任道阳(横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4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年,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1、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8次,实际参与表决8次,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3、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5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5次。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项共同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编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六届董事

2025/12/11 会第二十六 1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本人任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按照规定召集、召开5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025年,本人任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期间,共召开4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公司2024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以及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职责。

3、提名委员会

2025年,本人任职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共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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