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5-089
债券代码:123158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H股股票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
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H 股股票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境内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港上市规则》、香港法律、法规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和《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本次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将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对其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等事宜(如涉及)。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指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
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试行办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 第三条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700 万股,于 2010 年 1 月 8 日在深圳证 股 2700 万股,于 2010 年 1 月 8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发行的在深交所上市的股票(以下
简称“A 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备
案,于【】年【】月【】日经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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