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23158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原名《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权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相应解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
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
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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