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23158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使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使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宙邦”)“惠州宙邦四期电子化学品项目”建设发展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借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以权益性资金注入惠州宙邦,主要用于惠州宙邦四期电子化学品项目建设。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贷款主要内容
1、贷款法人主体: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3、贷款币种:人民币
4、贷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批复为准)
5、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
6、担保方式:100%信用
三、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664990502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惠州大亚湾经济开发区石化区C-3
注册资本:60,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宋春华
成立日期:2007年07月30日
营业期限:2007年07月30日-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惠州宙邦经营稳定,财务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履约能力。
四、借款资金的注入方式
公司取得上述专项资金后,将以权益性资金形式将资金注入全资子公司惠州宙邦,由惠州宙邦根据项目资金计划,以项目资本金的形式投入惠州宙邦四期电子化学品项目建设。
五、对公司影响
本次借款有利于保障惠州宙邦四期电子化学品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借款后,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总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3月25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额度,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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