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3158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张晓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张晓凌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未持有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晓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晓凌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张晓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金融高级经济师、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曾任中国(福建)外贸中心集团经济发展部业务经理、福建省今朝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金融学博士后从事法律及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现任深圳大学兼职教授、厦门大学金融法兼职教授。2020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
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征集人针对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委托投票的股东应当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2、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上述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即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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