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3 18:50:06 股吧网页版
钢研高纳: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接受关联方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变更为参股 公司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联担保等关联交
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高纳”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钢研高纳放弃参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接受关联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变更为参股子公司关联担保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钢研”)成立于2019年6月28日,注册资本为25,000万元,公司持股50.00%,中钢研河北持股50%。

为优化青岛钢研资本结构,中钢研河北拟以现金 4,700 万元、5,300 万元债
权转股权、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高纳”)10%股权向青岛钢研增资,增资金额为 11,197.53 万元,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确定的增资价格为 1.30元/注册资本。公司作为青岛钢研的股东,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聚焦主责主业等因素,放弃上述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增资方中钢研河北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本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与中国钢研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9,861.03万元(本次交易除外)。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65,000.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5、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火炬南街 6 号

6、法定代表人:徐利平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1MA7F74NB9C

8、经营范围: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5,000.00 100.00

合计 65,000.00 100.00

中钢研河北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关联关系说明:中钢研河北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钢研河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1、主要财务数据:中钢研河北 202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
为 0.5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为 41,039.99 万元、净资产
为 40,001.75 万元;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 6.15 万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52,672.34 万元,净资产为 40,001.11 万
元。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4)成立日期:2019 年 6 月 28 日

(5)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开平路 22 号 7 号楼 301

(6)法定代表人:邢杰鹏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Q3N2T5R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