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5-067
关联方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9 月 10 日,经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参股公司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慧私募”)5%股权和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高纳”)10%股权转让至关联方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研河北”),中钢研河北以其持有的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钢研”)等值股权作为对价支付。本次交易对价以
评估机构对青岛钢研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
待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情况进行审议。近日,青岛钢研评估工作已完成。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中钢研河北拟以 1.3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将其持有的 2,184.77 万元注册资本的青岛钢研股权作为公司向其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支付对价,支付对价金额为 2,840.21 万元。
公司向中钢研河北转让参股公司大慧私募 5%股权和青岛高纳 10%股权的具体情况参见公告《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57)、《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58)。
中钢研河北拟以现金、债转股、股权向青岛钢研增资,具体情况参见公告《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66)。本次股权转让及上述增资
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青岛钢研的股权比例将从 50%变更为 43.69%。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方中钢研河北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
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股权并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
联方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杰先生、曹爱军先生、张国强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中钢研河北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且未经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中钢研河北基本情况参见公告《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57)、《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
子公司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58)。
三、支付对价基本情况
中钢研河北拟以青岛钢研 2,184.77 万元注册资本的股权作为支付对价,青岛
钢研基本情况如下:
(一)公司概况
1、企业名称: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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