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洪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在2024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洪德,1960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东安发动机制造公司铸造厂技术科副科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副总经理,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科工汽车事业部副部长,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特级专务、企业文化部部长、工会常务副主席、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部部长,中航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长、党委书记。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刘洪德 8 8 0 0 4 4
报告期内,我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
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兼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下述议案: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
2024 年 05 月 11 日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 2023 年度考核结果及绩效年薪分配的
2024 年 08 月 26 日
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24 年 06 月 25 日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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