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收刑事判决书:前员工黄某三罪成立 公司损失获弥补 2026年预增利约2636万元
来源:财中社
10月12日,金龙机电(300032)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公司前员工黄某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判决。
法院认定黄某受贿数额超50万元,职务侵占约729万元,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造成损失超360万元,三项合计约1139万元。
关于退赔问题,东莞市兴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借给公司的借款本金3200万元系黄某筹集,该借款除折抵涉案退赔外,剩余款项作为补偿款给公司。
鉴于公司损失已得到弥补,法院不再另行责令黄某等人承担退赔责任。公司预计本次判决生效将对2026年度损益产生正面影响约2636万元,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026年中期,金龙机电实现收入5.59亿元,归母净利润-5687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