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9 17:35:11 股吧网页版
金龙机电:《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11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0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 年 11 月)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治理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其配套规则的要求,同时根据证监会更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的规定,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第二条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以金龙机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 有限公司。公司以金龙机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 发起设立;公司在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发起设立;公司在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300006093165660。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董事
长,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辞任董事长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或更换应当经董事会
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通过。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