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通科技”)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15:00 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
事长包志方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包志方先生提请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
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志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2,950,9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1%。提案人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现将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
7、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 19 号
8、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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