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通科技”)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以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本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内部控制依据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全面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贯穿公司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关键流程。
4、制衡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5、适应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中,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含下属子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广州易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海南高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无锡百年通工业输送有限公司;
5、无锡宝通智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6、无锡宝通智能输送有限公司;
7、无锡百年通投资有限公司;
8、火星人网络有限公司;
9、无锡宝通投资有限公司;
10、山东新宝龙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11、海南元宇宙科技有限公司;
12、上海宝通兴源智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3、BOTON PTE.LTD.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信息管理、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报告、采购供应管理、销售及收款管理、生产及质量管理、资产管理、产品运营及推广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对外投资、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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