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6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 天龙 编号:2026-003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常州
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执行编号为(2026)苏 0413 执恢 3 号的执行裁定书,经自查,
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新增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
序号 被冻结开户行 账号 账户性质 申请冻结金额(元)
江苏华盛天龙光 中信银行 XXXX 支
1 电设备股份有限 行 8110701XXXXXXXXXXXX 一般户 9,862,458.05 元
公司
江苏华盛天龙光 中国银行XXXXX支
2 电设备股份有限 行 322XXXXXXXXX 一般户 9,862,458.05 元
公司
2、冻结原因
经核查确认,本次账户冻结系公司与内蒙古晟纳吉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晟纳吉”)因买卖合同纠纷案所致,原告晟纳吉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提出财产执行申请,公司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法院执行裁定书,本次执行
金额共计 9,939,170.34 元(含法院执行费 76,712.29 元)。
该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3)、2022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0)、2023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0)、2024
年 2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
二、公司的后续解决措施
公司将委托诉讼律师与法院和申请人积极沟通,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意见,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争取尽快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正常状态。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号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会造成一定影响,但公司新能源EPC 工程业务由下属公司开展,所冻结的账号不是公司主要经营账户,未对公司整体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本期利润造成的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苏 0413 执恢 3 号)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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