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天龙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召开时间
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 31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郭泰然先生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62 名,代表股份
42,070,0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0.981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共 61 名,代表股份
16,471,5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8.215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29,61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4.771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9 人,代表股份 12,452,94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210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40,09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51%;
反对 1,970,6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42%;
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14,500,60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343%;
反对 1,970,64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639%;
弃权 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2. 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40,09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51%;
反对 1,970,6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42%;
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14,500,60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343%;
反对 1,970,64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639%;
弃权 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3.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40,603,8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148%;
反对 1,465,9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45%;
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15,005,31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984%;
反对 1,465,93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98%;
弃权 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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