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天龙
股票代码:3000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龙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3号汇美大厦1201A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5年4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光电”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龙光电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10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龙朔 指 广州龙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龙光电 指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诺亚科技 指 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广州龙朔司法拍卖受让诺亚科技持有的天龙光电
11,58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8%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州龙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33号第十层10楼B部分E51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 嘉兴湖岸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1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Y1TDQ4D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经营期限 2021-08-18至2027-01-10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3号汇美大厦1201A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嘉兴湖岸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
2 李灏铭 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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