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6.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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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3824 号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光电公司”)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天龙光电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龙光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龙光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2,956,210.40 元,未分配利润-1,070,856,533.62 元,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7,303,694.80 元 , 2024 年 度 合 并 经 营 现 金 流 为
-11,765,019.21 元。公司累计亏损数额巨大。
天龙光电公司在附注二、2 中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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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描述的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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