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天龙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龙光电”)
于2025年2月2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于2025年3月3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公司股东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诺亚”)所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股份被司法拍卖,此次拍卖分为842万股和1,158万股两个拍卖标的,分别由史志刚先生和广州龙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功竞得。
一、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苏04
执恢1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2025)苏04执恢12号之三《执行裁定书》。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次公开司法拍卖事宜出具了相关裁定,详情如下:
(2025)苏04执恢1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
1、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证券名称:ST天龙;证券代码:300029)842万股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史志刚
(公民身份号码:410811********503X)所有。
2、买受人史志刚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解除对上述股票的冻结。
(2025)苏04执恢12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
1、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证券名称:ST天龙;证券代码:300029)1,158万股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广州
龙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所有。
2、买受人广州龙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
过户登记手续。
3、解除对上述股票的冻结。
二、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股份拍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拍卖人
股股东或 卖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常州诺亚 否 8,420,000 35.39% 4.20% 否 江苏省常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
常州诺亚 否 11,580,000 48.68% 5.77% 否 江苏省常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
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诺亚除本次所持公司20,000,000股股份被裁定司法拍卖之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尚需办理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若本次股份拍卖最终完成过户,常州诺亚将不再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不发生变更,公司已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准备相关权益变动文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指定的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披露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介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苏04执恢1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2、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苏04执恢12号之三《执行裁定书》。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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