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9-14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ST易录 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148002 债券简称:22华录0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6年9月14日,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和临时管理人分别与重整产业赋能型投资人(含其指定投资主体)、财务投资人(含其指定投资主体)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本次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能够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存在因触发协议约定情形而导致协议被解除、终止的风险,亦可能出现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或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产生影响。
3、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8,908.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26,435.13万元。如公司后续未能进入重整程序或重整未顺利实施完毕,则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预计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一、预重整基本情况
1、2026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债权人华路易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路易云”)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申请。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
2、2026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北京一中院作出(2026)京01破申407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3、2026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北京一中院作出(2026)京01破申407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4、2026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5、2026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6、2026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7、2026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截至报名期限届满,共有37家(2家及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的,视为1个报名主体)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
8、2026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确定中选的产业赋能型投资人为以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牵头人的联合体、以京合云(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牵头人的联合体。
以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指定济南佳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启重汇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参与对易华录的重整投资的投资主体,以京合云(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指定芜湖长昱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玻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大有瑞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爱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参与对易华录的重整投资的投资主体。
2026年9月14日,公司和临时管理人分别与重整产业赋能型投资人(含其指定投资主体)、财务投资人(含其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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