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2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8
仁 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开展财务审计
和 资产评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预重整情况
2024 年 5 月 7 日,北京乐橙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控股”或“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或“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2024 年
5 月 24 日,广州中院作出(2024)粤 01 破申 251-5 号《通知书》,同意公司进
行预重整,并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作出(2024)粤 01 破申 251 号《指定临时管
理人决定书》,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办机构)、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担任仁东控股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董明担任临时管理人负责人。
二、公开选聘中介机构情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一百一十六条及依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并经广州中院许可,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对仁东控股开展全面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为明确选聘原则、条件等有关内容,便于有关中介机构参选,临时管理人特制定选聘文件(详见附件内容)。有关机构应按照选聘文件的要求于 2024 年 7
月 5 日上午 10 时前提交参选文件,于 2024 年 7 月 6 日参加选聘会,临时管理人
将根据报名情况通知各中介机构选聘会的具体时间。选聘文件全部内容对各参选单位均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选聘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临时管理人享有。
三、公司基本情况
仁 东 控 股 成 立 于 1998 年 7 月 24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000753974205M,注册资本为 559,936,650 元,登记经营范围为商务服务业,住所地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 1 号 405 房-R05-A030,法定代表人为卢奇茂,核心控股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主营业务为第三方支付。仁东控股公司股票于 2011 年12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为 002647。
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仁东控股合
并报表账面资产总额4,550,670,718.52元,账面负债总额4,463,364,094.53元。其中,流动资产 3,147,590,610.96 元,非流动资产 1,403,080,107.56 元;流动负债 4,433,387,476.91 元,非流动负债 29,976,617.62 元。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果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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