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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1:58:44 股吧网页版
华谊兄弟: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海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海江)

本人高海江,作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高海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在财务、税务、会计、审计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曾任职于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当代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天润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长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海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22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其中董事会现场参
会 15 次,以通讯方式参会 7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详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
资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内审部每季度提交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
了公司 2024 年度日常经营相关内容,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

(五)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研究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了监督。

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对有关事项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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