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或“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所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总额占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安全、会计系统、预算控制、信息系统与沟通、信息披露等方面。
纳入评价范围的重点高风险领域包括: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方面。具体如下:
1、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科学的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各项规则和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对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针对各专门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以保证各专门委员会良好运转。独立董事在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2、人力资源
公司通过对人力资源的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进行统一的规范和要求,以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聘用和选拔员工的重要标准。公司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的责任感和知识技能,逐步形成特有的人力资源体系,为公司长远发展所需的人才储备和资源管理提供了有效保障。
3、企业文化
公司以“机器人让世界更美好”为使命;以“中国速度、中国水平、行业领先、世界一流”为愿景;以“守正创新、奋斗为本、价值导向、协力致远”为核心价值观;以“拼搏、进取、务实、担当”为精神;以“智慧新松、创领未来”为品牌口号。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的宣传和推广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为公司发展持续提供精神动力。
4、采购业务
公司为保证采购业务规范化、流程化、高效化,建立了科学高效的采购管理体系,明确了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付款等环节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和控制活动要求。公司重视供应商管理,规范供应商能力评估标准,并集中专业力量对供应商的选择、考核、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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