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5-025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3,682,012.61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6,170,316.8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9,253,417.72 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99,974,746.50 元。鉴于 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及《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中关于现金分红的分配条件的规定:“(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该年度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后续相关报告期间如满足上述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进行履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4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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