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5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5.66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08,127,208 股(含本数)”调整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和 108,127,208 股(与本次变更前保持不变)”。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本次公司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5.66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认购)价格根据深交所的规定及公司公告的发行股票预案条款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 108,127,208 股(含本数)”调整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赠予公司),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和 108,127,208 股(与本次变更前保持不变)。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或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认购股份数量将根据深交所的规定及公司公告的发行股票预案相关条款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现对本次变更说明如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和数量不超过本次调整前的总额和数量,因此本次发行的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化。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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