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5-113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共计 3 个议案,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月12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二路219 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 持 人: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刚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123,547,60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4.99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1,604,90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4.60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8 人,代表股份 1,942,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9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1 人,代表股份 26,429,37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5.34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4,486,67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95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8 人,代表股份 1,942,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393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353,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2%;
反对 1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0%;弃权 3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235,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1%;反对 1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2%;弃权 3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7%。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354,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9%;
反对 1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0%;弃权 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236,4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01%;反对 1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2%;弃权 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7%。
2.02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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