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5-025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峰科技”)
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15 时 00 分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4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二路 219 号,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 股境外代理人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10、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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