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6-016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
款的议案》,议案内容尚须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事
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
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
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对照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十七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 第六十七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
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持有公司的类别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类别和
和数量; 数量;
(二)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三)股东的具体指示,包括对列入股东会议 (三)股东的具体指示,包括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
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者弃权的指 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者弃权的指示等;
示等;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五)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人为法人 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 第八十四条 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 第八十四条 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
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该股东应在股 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该股东应在股东会上披露其
东会上披露其利益,并应回避和放弃其表决权, 利益,并应回避和放弃其表决权,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 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总数;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 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的表决情况。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
下:
(一)股东会审议的某项议案与某股东有关联关系,
该股东应当在股东会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
关联关系;
(二)股东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
人宣布有关关联关系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
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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