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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7 15:37:28 股吧网页版
大禹节水: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公司的所 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的精神和要求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
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参与上市
公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第七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
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件。

公司应当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第八条 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由证券
据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当保持畅通。当联系电话号码、地址发生变更,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投资者咨询电话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者授权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的相关信息。

公司在互动易刊载信息或者答复投资者提问等行为不能替代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第九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应披露的信息及时在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
券交易所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公布。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应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 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 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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