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5 年 0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
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
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浩宇先生、王冲先生、谢永生先生、颜立群先生、吴文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何文盛先生、万红波先生、赵新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万红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上述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04 月 28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浩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1 年生,中国农工民主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获得中国农业大学和美国普度大学经济学及管理学双学士学位,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 MBA(基础设施金融),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在读(土木水利方向)。自 2018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王浩宇还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委员,中国农工民主党甘肃省委会常委,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执委,甘肃省工商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甘肃省酒泉市人大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甘肃省第八届生态环境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农业产业商会副会长,中国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世界华人不动产学会理事,节水灌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秘书长,甘肃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
王浩宇主持和参加国家及省部级科技项目 5 项,授权专利 16 项(其中发明
1 项),登记科技成果 3 项,发表论文 3 篇。王浩宇荣获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创
业奖”“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民营经济先进个人”“2019 年定点扶贫大方县先进个人”。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浩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85,748,831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33%。王浩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第二大股东仇玲女士为母子关系,二人为一致行动人;王浩宇先生和王冲先生为叔侄关系,彼此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王浩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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