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作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禹节水”、“公司”或“发行人”)2021 年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
持续督导期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张贵阳、李慧琪
项目联系人 张贵阳、李慧琪
联系电话 021-38031764、021-38031762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021
注册资本 85,367.74万元
注册地址 甘肃省酒泉市解放路 290号
主要办公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民旺道 10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浩宇
董事会秘书 陈静
联系电话 022-5967930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 3 月 8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5 号)核准,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8,593,750 股,发行价格为 5.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 亿元,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2年 3月 8 日。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调查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发行相关文件;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推荐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大禹节水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关注大禹节水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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