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江(300020)9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公司以冻结资产超生效判决金钱债务范围申请解除超额保全,法院裁定解除公司名下2.02亿元或相应价值财产的保全措施,继续保留1804.63万元或相应价值财产的保全措施。
回溯案情,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收到拱墅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起诉状》,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管”)就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向拱墅区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于2024年5月收到拱墅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公司名下的支付宝账户或银行存款2.2亿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2025年12月,公司收到拱墅区法院于2025年12月10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拱墅区法院一审判决如下:被告ST银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为原告浙商资管持有的ST银江共计364.57万股股票申请办理解除限售手续;被告ST银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商资管资金占用损失350万元;驳回原告浙商资管的其他诉讼请求。
浙商资管因不服拱墅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ST银江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因该案解除冻结7628.76万元,因存在轮候冻结,解冻金额已全额冻结。本案涉诉金额351.82万元已足额计提预计负债,不影响本期净利润。
ST银江主要从事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治理等领域的业务。
8月27日,ST银江公布2026年中报,公司受制于银行(FITB)账户冻结、地方财政回款不及预期及大额资产减值,报告期业绩大幅下滑,同时面临证监会立案调查及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多重危机。
此前三年,公司净利润连续巨额亏损。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66亿元,同比下降45.65%;归母净利润-5.51亿元,亏损同比扩大71.59%;扣非净利润-5.51亿元,亏损同比扩大70.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09亿元,由上年同期的净流出转为净流入。
7月9日晚ST银江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