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ST 银江 公告编号:2025-053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技术”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 2025 年 5 月 11 日下发的《关于对银江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5〕第 3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后,协同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所”、“年审会计师”或“会计师”)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你公司因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因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集团”)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并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你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因资金占用被叠加的其他风险警示。
(1)请你公司逐项核查是否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是否存在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十章规定的应被终止上市、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并充分揭示风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的具体内容核查说明是否存在用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情形。
(1)请你公司逐项核查是否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是否存在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十章规定的应被终止上市、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并充分揭示风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是否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说明
1、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及消除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涉及大额资金往来及成本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该情形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退市中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银江技术根据上期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在 2024 年进行了积极努力的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大额资金往来的事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对于该事项的表述:“银江技术公司 2023 年度向杭州翎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科技)转出资金累计 51,823.66 万元(呈现季末资金流入,季初资金流出),年末余额 1,308.54 万元。部分资金由募投专户转出至第三方再由第三方转入翎投科技。银江技术公司已在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披露与投科技的资金往来事项。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银江技术公司与翎投科技之间发生大额资金往来的真实目的和性质、两者之间存在何种关联关系,以及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公司对资金往来进行重新检查梳理,包括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检查,发现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控股股东已全部偿还了所占用的资金 196,954,882.54
元并支付了全部利息。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已全部偿还了所占用的资金 196,954,882.54 元并支付了全部利息,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已整改完成”,中喜所针对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形是否消除已出具《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5 年 4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 号),文件中载明:
“2023 年至 2024 年 6 月,在实际控制人王辉组织、指使下,银江技术及子公司浙
江银江智慧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银江智慧健康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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