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10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7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99,270,585 股(含本数)新股,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0,258,249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4 元/股,募集资金合计
人民币 839,999,991.06 元,扣除根据合同约定应付本次增发验资费、律师费、登记费用合计 9,240,258.25 元(含税)后,加上承销费用和验资费用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523,033.4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31,282,766.30 元,其中:增加股本60,258,249 股,增加资本公积 771,024,517.30 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的“川华信验(2021)第 001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
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建投”)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及注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
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对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已建设完成的“10 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能制造项目”及“国家
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江苏嘉好热熔
胶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待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将及时办
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支
付收购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对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
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8111001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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