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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宿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7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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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人员组成......2
第三章 职责权限......3
第四章 决策程序......5
第五章 议事规则......6
第六章 附 则......7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
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均必须是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主席由一名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席由委员共同推荐,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审计委员会委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新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会议前期准备
等工作;组长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组长在审计部门工作人员中择优选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八)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九)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十)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十一)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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