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6 15:32:39 股吧网页版
网宿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7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人员组成......2
第三章 职责权限......2
第四章 决策程序......3
第五章 议事规则......3
第六章 附 则......5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并由其中一名委员担任主席;委员均必须是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主席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由委员共同推荐、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应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会议前期准备
等工作。投资评审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成员若干名。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副组长在公司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中择优选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适时评估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组织拟订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对公司经营计划(包括年度经营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和担保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分、子公司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和担保、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投资评审小组根据上述资料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分、子公司就相关项目进行洽谈并达成协议或形成具体方案后,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投资评审小组对上报的协议或具体方案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经讨论通过的议案
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
时会议由战略委员会任一委员提议召开。提议召开会议的委员应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会议由战略委员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会议期限;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
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因战略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